【明報專訊】一名華裔女中醫師瞄準病人求診心切的弱點﹐向病人濫收費用﹐訛稱有關費用只代政府收取﹐又向病人說,若要知道其所開藥方的藥物成分﹐便要先繳付註冊費﹐正式成為其病人﹔當病人稍有猶豫﹐便以不開藥作威脅。
病人其後向安省中醫師和針灸師學會(CTCMPAO)投訴,派出「楨部v往求診,經調查發現投訴屬實﹐認定涉事中醫違規。
涉事的女中醫姓嚴(Nathalie Xian Yi Yan,音譯),她在2016年2月收治了一名女嬰。那位小患者有嚴重尿布疹和腸蠕動造成的疼痛。患者母親早已帶女嬰看家庭醫生,也曾到麥瑪士打醫院(McMaster Hospital)急症室求診,但都沒有效果。
病急亂投醫下,女嬰母親在互聯網上找到姓嚴醫師的名字。她先用電話與嚴某聯繫﹔據稱﹐當時嚴某許諾,可為免費為小朋友診治。
當嚴某為女嬰斷症後,便給其母推薦一道中藥藥方,卻要求對方先支付病人費240元﹐而嚴某聲稱﹐這筆費用只是為政府代收﹔否則﹐就不開藥。女嬰母親情急下﹐只好
按要求支付,另加10元藥費。
但事後﹐女嬰母親覺得有被騙之嫌﹐遂向中醫師學會了解是否有上述收費,當被告知絕無此事後,她便正式向醫學會投訴。
醫學會接到投訴﹐先派出一位華裔調查員假扮成病人,向嚴某求診。當時﹐嚴某自稱「醫生」(Doctor),還給「病人」開了一瓶中成藥,但藥瓶上沒有註明藥丸的名稱或成分。
嚴某還對這名「患者」稱,按政府規定,患者必須支付240元的病人費,而這筆費用是醫師代政府收取,她自己卻是分文不賺,但看在患者也是中國人份上,她不收診費,只收病人藥費。
要知中藥成分
須先交錢成正式病人
但當調查員詢問那瓶中成藥有何成分時﹐嚴某便即時改口,指如想知道藥物成分,那就必須先繳納240元費用,待正式成為她的病人後,她才將藥物成分相告。
調查員又向嚴某索取收據,嚴某雖給了一張收據,上面註明「中藥(藥片)20元」。
但嚴某也聲明,如以後「病人」再來看病,就不會再開收據了。
自稱「醫生」屬可恥不光彩不專業
根據法例,中醫師不能自稱「醫生」,嚴某的做法已違反規定,屬於可恥的、不光彩的或不專業的行為。
此外,嚴某也沒有記錄她所開的藥方成分,以及未有保留對病人的收費紀錄,更不用說有英文紀錄。
2016年8月3日中醫師學會派出正式調查員,直接調查嚴某時,她不但拒絕調查員進入儲放中藥的庫房,而且還稱,學會向其索取所開的處方,會泄露她的「秘方」。
在紀律聆訊中,嚴某聲稱,她並沒有以代替政府收費為由﹐向上述女嬰母親索取240元﹔有關費用其實是其「內部治理費」(internal governance)﹐這是其診所「附例所規定」的,但她向對方解釋時﹐對方混淆了。
嚴某又稱,其診費由300元起,再加病人註冊費,總共需要560元。她最後只收240元,已是給患者優惠,減免了對方的註冊費。
但紀律聆訊委員會發現,嚴某所說的診費數額,與診所公布的收費標準不符。
女嬰母親向醫學會投訴的同時,還以電郵方式追討那240元。嚴某則用「法律」、「第50號法案」、「中醫法」等術語來嚇唬對方,但女嬰母親窮追不捨,嚴某最後只好將款項全數退還。
委員會認為,強迫病人支付所謂的「登記費」﹐否則就不給看病,是在利用病人的病痛來獲利,令病人別無選擇。
有鑑於此,委員會認定嚴某的行為與專業標準不符,收取費用時不向病人說明清楚;非法自稱「醫生」;沒有保留醫療紀錄等,行為均屬可恥、不光彩或不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