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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中國
 一審稱「出版淫穢物」遭判10年半 女作者庭上淚訴法律過時

【明報專訊】安徽蕪湖幾名女子編寫販賣描寫男男情愛的「BL小說」,犯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等罪,10月底分別被判囚10月到10年半不等。案情曝光後,有不少網民認為法院量刑過重,而案件當事人亦不服判決,紛紛提起上訴。

案件日前二審開庭,但法官認為該案證據有待進一步核實,並未當庭宣判。筆名為「狗娃子天一」的涉案書籍作者在庭上淚訴,一審判決依據的是20年前的司法解釋,不應適用於今天,又稱當局曾多次誘導其認罪後可獲輕判,但卻還是遭判重刑。

內地網絡小說作者「狗娃子天一」等幾名女子,因撰寫並銷售描寫男男情愛的「BL小說」《攻佔》,去年11月被安徽蕪湖警方抓獲。劉某某一審被認定銷售淫穢書籍7000餘本,非法獲利15萬人民幣,遭判囚10年半並處罰金,其餘幾名被告則分別被判囚10個月到4年並處罰金。

劉某某等人不服量刑過重提出上訴。案件於周二(18日)二審開庭,劉某某在庭上表示,「20年前的法律,真的很適用20年後嗎?」認為如果案件發生在20年前,即使獲判無期徒刑亦心甘情願,「畢竟當年的環境,沒有網絡,中國的工資也沒有這麼高,也沒有像我們現在這樣的動漫圈、電腦。」但如今的法院依然拿20年前的法律審判她們,令她感到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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