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聖誕及新年假期是旅遊旺季,警方呼籲旅客乘坐飛機時要小心保管財物,提防「機艙老鼠」(即機艙小偷)。警方數字顯示,今年首11個月錄得12宗機艙盜竊案件,比去年全年的7宗上升逾七成。有旅客被盜取價值5.5萬元的現金及珠寶,另亦有小偷以面值較小的利比亞鈔票「偷龍轉鳳」換取旅客的美金。 乘睡覺燈暗出手 扮擺行李摷架 機場警區區情報及支援組偵緝督察鄭紫妍指出,今年首11個月的12宗機艙盜竊案件中,警方拘捕了7人,年齡介乎37至50歲,全部均為初犯的內地人。鄭說,這些機艙盜竊案一般牽涉中長途航班,而「機艙老鼠」會看準鄰近通道的座位,趁乘客睡覺或燈光調暗時犯案。小偷會假裝擺放行李,繼而不斷翻摷行李架,看看別人的行李有否載茞{金、珠寶、名表、手提電話等貴重物品。 鄭表示,警方留意到小偷有特別的犯案手法,他們會偷取受害人的面額較高的鈔票,再放回一疊面值較小的鈔票,以掩人耳目。今年7月12日,一名38歲外籍男子乘搭來港航班,抵達機場後發現本來放於機艙行李架上的袋中約5800美元現金(價值約4.5萬港元),被換成約值2700港元的利比亞幣,懷疑被人盜竊,遂報警求助。 另外,今年3月一名旅客乘搭來港航班,其間熟睡,飛機抵港後發現行李架上袋中的金頸鏈、美金、港元等總值5.5萬元財物不翼而飛,惟無法辨認到任何可疑人物,警方亦未能緝拿小偷。 籲搭中長途勿熟睡 行李上鎖 鄭紫妍提醒,旅客在機上應時刻保持警惕,乘坐中長途客機亦不應熟睡,相隔一兩小時便應醒來一次檢查財物。她亦建議在手提行李上鎖,「因罪犯都是取易不取難,如看到你的行李已上鎖,便不會下手偷取你的財物」。根據本港法例第210章,任何人犯盜竊罪,一經定罪可判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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