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名港人2016年在菲律賓被捕,被捕人梁樹福的女兒詠琳當時只有17歲,小妮子這兩年來要扛起營救爸爸的重責,原本計劃升讀大專,但父親被捕後,她決定放棄學業,「我要拿自己的學費幫爸爸。是困難的,但到這刻我仍覺值得,我覺得我10年後可以再讀書,但這刻我要做的,就是要救爸爸」。梁全家亦因事件承受巨大壓力,「我爸爸五兄弟姊妹,已將養老金拿了出來,連我爺爺xx也要將『棺材本』拿出來,我們是很平凡的市民,掙錢不多,只夠三餐,但因為這樣被人屈而耗盡積蓄」。 兩年多的還押日子,4個家庭每年輪流到當地近20次處理訴訟。4人在當地還押逾兩年,幾個家庭都面對巨大的財政負擔,其中盧、梁兩家同稱已耗盡積蓄。 盧家已耗50萬 七旬母洗廁所幫補 盧樹好說,弟弟盧榮輝在當地監獄食住都要付費,若想獲得較人道的待遇,也要花錢,弟弟在獄中每日生活費約80至90港元,加上律師費等,過去兩年多,盧家為案件花了50萬元,耗盡積蓄,年逾七旬的母親要重新工作,任清潔工「在碼頭洗廁所」。對於未來上訴程序所需費用,盧樹好和梁詠琳均表示難以預計,相信會比之前花費更多,擔心最終無經濟能力,明知家人受冤都未能幫他們脫罪。家人計劃發起眾籌,應付未來訴訟開支。 另外兩名被捕者郭金華及陳國棟,家屬都有赴菲國聽審,但未有接受訪問。郭也是漁民,陳則報稱是裝修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