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前女友車底放炸彈 青年判囚32月
【明報專訊】任職舞台技工的青年,前年與拍拖4年的初戀女友分手後求復合不果,於去年向對方私家車淋天拿水和剪斷煞車系統軟管。他就逮後,警方從其私家車上搜獲製作火藥的材料,警誡下承認從網上學製炸彈,企圖放置炸彈在前女友車底。被告早前承認4罪,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面對打擊後,愚蠢地用錯誤的方法發泄情緒,最終判被告入獄32個月,並勸勉他跌倒要學懂站起。
被告施漢瑜(25歲),早前承認兩項刑事疰a、1項管有爆炸品,及1項有意圖而製造爆炸品罪名。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細閱被告及其親友寫的求情信後,毫無疑問被告是一名好人,富責任感,與家人關係親密。惟不幸地,被告案發前遇上祖母離世,又認為遭女友背叛,才會愚蠢地用錯誤方法發泄情緒。法官並提到,若非被告自首,或許不會面對如此嚴重的控罪。
官:跌倒要學懂站起
法官同意被告已深感後悔,監獄的牧師亦指被告已走出傷痛,相信他出獄後能重新做回好人。法官指,考慮判刑時感十分困難,一方面要保障公眾安全,因香港生活環境狹窄,一旦炸彈爆炸後果不堪設想;但另一方面被告已知錯,專家亦指其製作粗劣的炸藥,可造成的傷害十分有限。因此,法官認為本案可法外施恩,判處被告入獄32個月。
法官判刑後特意勸勉被告,「請你不要放棄自己,所有人都會跌倒,但最重要的是你要學懂站起來」。一直流淚的被告聽罷後,點頭表示「清楚」。
【案件編號:HCCC1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