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2歲男子施力仁今年3月凌晨在北市中山區尾隨一名網拍女模回家,再強行闖入浴室,用浴巾捂住正在洗澡的被害人頭部,企圖性侵,女模冷靜反問施男「你到底要什麼」後,施才鬆手逃離現場。一審依性侵未遂罪判處施徒刑4年。高院審理時,被害女模拒絕施賠償和解,另提附帶民事求償,高院駁回施上訴,施仍被判刑4年。 3月22日凌晨3時左右,施在中山北路2段附近見被害女子獨行,他尾隨到她住處外,先以一旁所置放之雨傘撬開該處大門侵入住宅,見她在浴室內盥洗,就在浴室外先將自己之外褲拉鍊拉開,進而闖入浴室。 施以浴巾裹住正在淋浴的女子頭部,並徒手掩蓋她的口眼阻止她呼救,女子因掙扎並跌倒在地受傷,隨後冷靜詢問施男「你到底要什麼」等語,施於是自行鬆手並起身後退,中止繼續性侵行為。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施4年徒刑。 但檢方認為,被害人因此事萌生輕生念頭,失去正常社交能力,原審未嚴懲,量刑過輕而提上訴。另施男也以案發時就向被害人道歉,坦承犯行,願賠償和解,上訴高院請求從輕刑。不過,高院認為上訴均無理由,予以駁回,施仍被判刑4年,全案可上訴。 此外,施男因涉此案,檢警採集其DNA檢體,比對出施另涉及10年前的一起性侵案;台北地檢署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另行起訴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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