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電訊巨企華為創辦人任正非之女、首席財務官孟晚舟7日在溫哥華出席保釋聆訊,美方指控她對多間金融機構作出不實陳述,屬欺詐罪,最高面臨30年監禁。美國司法部文件稱,孟晚舟在過去11年間獲發至少7本不同護照,本報記者發現,孟在本港公司註冊處曾申報有第八本護照,是號碼開首為P的中國公務普通護照。此外,外交部昨晚召見加拿大駐華大使抗議,要求立即放人,「否則必將造成嚴重後果,加方要為此承擔全部責任」。
明報記者 何郁慧、梁崇碧
46歲的孟晚舟7日現身卑詩省最高法院,美國早在11月底向加拿大檢察總長提交文件,提出拘捕孟晚舟的要求。美方指控孟約10年前向多間跨國金融機構作出不實陳述,隱瞞香港星通公司(skycom)與華為的關係,將禁售的電腦部件售往伊朗,屬欺詐罪,最高面臨30年刑期。法官決定周一繼續聆訊,華為昨日回應稱,將繼續關注聆訊,相信加拿大、美國法律體系會作出公正結論。
美國司法部文件指,孟晚舟在過去11年間獲發至少7本不同護照,包括4本中國護照(號碼開首為G)和3本香港特區護照(號碼開首為K),但沒有指明她是否同時持有,亦沒有指明該7本護照至今是否仍有效。惟據孟晚舟的代表律師馬丁(David Martin)在庭上稱,孟的大部分護照已過期,現時只有一本中國護照及一本香港護照仍有效。孟此次用香港特區護照過境加拿大,該本護照在她被拘押時已被加拿大政府取走。她的中國護照正從中國寄來,也準備交出。
本報發現曾擁中國公務普通護照
不過,本報記者翻查本港公司註冊處紀錄發現,孟晚舟於2004年曾在華為技術投資有限公司的周年申報表中,申報持有號碼首字母為P的中國護照,亦即她的第8本護照。根據《人民日報》海外版2016年的報道,中國「公務普通護照」以字母P開頭;而外交部網站則稱,公務普通護照頒發給「縣、處級以下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控股和國有參股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外交部批准可以持用公務普通護照的其他人員」。
根據中國《國籍法》,中國不承認公民具有雙重國籍;條文並無註明持內地護照者,是否可以同時持有香港特區護照。入境處回覆本報查詢指,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中國公民,便能獲發特區護照。
倘無通知內地注銷戶籍
持有中國特區護照同時有效
惟據入境處消息人士解釋,內地居民若獲發單程證來港,內地當局會注銷其戶籍,其中國護照亦會失效;但如因工作或讀書留港逾7年而獲發香港身份證,再申請香港護照,而之後又未有返回內地,內地當局未必得悉,亦不會注銷其戶籍,故其香港護照及中國護照可能會同時有效。
本身是大律師的經民聯梁美芬解釋,特區護照是中國公民護照的一種,據她理解,持有特區護照則不會同時持有內地護照,屬「二擇其一」。她又舉例,身邊的內地朋友在港領取特區護照時,均有將中國護照交回。不過,她認為,同時擁有中國及特區護照並無違反內地國籍法,「只是一國兩制下的政策」。大律師、公民黨楊岳橋表示,按他理解,持特區護照者,「即是放棄內地戶籍及身分,邏輯上是移民至香港,需聲明放棄內地身分」。他質疑孟晚舟同時持有兩種護照,是否因為沒有作聲明甚或作虛假聲明。
在北京,外交部副部長樂玉成昨日緊急召見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家廉(John McCallum),就加方拘押華為公司負責人提出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樂玉成指,加方以應美方要求為由,將在加拿大溫哥華轉機的中國公民拘押,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正當權益,「於法不顧,於理不合,於情不容,性質極其惡劣」。中方強烈敦促加方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否則必將造成嚴重後果,加方要為此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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