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日,華為孟晚舟被加國扣留。按照加拿大方面說法,此舉是「應美國要求」,原因是「孟晚舟涉嫌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規定。」 媒体就此事致電加拿大司法部,詢問細節以及美國的具體依據,加拿大司法部對外媒體聯絡部門負責人表示,一位姓孟的女士在加拿大溫哥華轉機時被扣留,而非逮捕。 他還表示細節不便對外公開透露,又稱依據的是1976年簽訂的加拿大美國引渡條約,只要違反引渡國家法律或涉嫌違反引渡國協議,被引渡國可將嫌疑人引渡回國,但都需法院法官提供相關司法證明,通過外交部門告知對方。 至於孟晚舟的罪名,這位負責人拒絕透露。 媒體還致電美國司法部,對方以「相關負責人不在」為由,並未直接回答記者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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