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女子潘曉穎今年2月與男友陳同佳到台灣旅遊時被殺害及棄屍。台北士林地檢署今日正式對陳同佳發通緝令,時效長達37年半,並同步致函法務部轉請陸委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送陳同佳回台灣。 士林地檢指,潘父因遍尋女不果向香港警方報案,並於今年3月11日到台求助,兩天後,檢警隨即在捷運竹圍站附近發現已懷孕13周的潘女遺體,經釐清案情,鎖定陳同佳涉嫌重大,並認定他到台前已計劃殺人。 然而陳同佳早已躲回香港,而士林地檢雖於3月及4月兩度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未獲任何音訊;今年7月,士林地檢再度致函香港,告知掌握證據或情報,表達香港若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台灣將給予協助,無奈仍未獲回應。 士林地檢表示,檢察官考量人命關天,不應放棄任何追訴陳同佳的機會,且潘父多次向士林地檢表示,希望台灣向香港政府請求移送到台接受追訴及審判,因此,今天正式透過法務部向香港政府請求將陳同佳遣送到台受審。 士林地檢認為,保障人權、維護公義均是人類普世價值,同時是檢察官天職,一條年輕珍貴生命遭受殘酷冷血殺害,導致受害人家屬心痛,士林地檢實在不願見到真兇因跨境藩籬的隔閡而逍遙法外,盼台港能克服法制差異,找尋合作辦案的出路,遣送陳同佳到台受審,並回應士林地檢所提的司法互助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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