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不管旅巴司機工時 政府釀禍 冠忠:一更12小時 曾休4小時 沒過勞
【明報專訊】青衣長青公路昨凌晨發生5死32傷車禍,警方調查方向包括涉事接載機場員工的冠忠旅遊巴,司機會否因疲倦出事,並指涉事司機上下班時間約為晚7朝7。冠忠巴士集團主席黃良柏稱,肇事司機工作更分中有4小時休息,不認為司機過勞。有旅遊巴司機工會指出,業界普遍工時過長,司機缺乏休息,惟政府無規管旅遊巴司機工時,形容是次奪命意外是政府缺乏監管的後果。
明報記者 何郁慧 羅嘉凝 陳嘉詠
2月涉另一車禍 車長收警告信
冠忠巴士集團主席黃良柏昨到瑪嘉烈醫院探望重傷的司機。黃說,該司機2006年入職,在11月一直返通宵更,前晚6時45分開工,到東涌屋苑接載居民,至8時50分休息至凌晨1時半(即共休息4小時40分鐘)。司機昨凌晨1時半起繼續駕駛,4時1分在油塘接載機場員工,至約50分鐘後發生意外。黃說,司機工時為12小時一更,如需加班便工作13小時,當中包括休息時間。他續稱,該司機周二例假,11月連同大假共休息8日,即工作了21天,不認為他會太過疲勞。
冠忠發新聞稿指出,該司機出事時正駕第3轉車,他今年初(2月3日,見表)曾涉另一宗交通事故,公司曾向他發出警告信,並加強監察其日常駕駛表現。黃良柏說,若有證據顯示司機需負刑責,公司會對他作紀律複檢並懲處,目前有待警方調查。
指引:專營巴司機工時不應逾12小時
今年2月大埔公路翻巴士奪19命,巴士司機工時引起關注,運輸署其後修訂《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規定專營巴士司機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特別更除外),車長每駕駛6小時,需休息最少40分鐘(見表)。運輸署現無就非專營巴士司機的工時制定指引;非專營巴士包括旅遊巴、校巴、員工巴士、居民h巴等。
工會:早促指引包旅巴 政府未正視
旅遊巴士司機工會幹事曾昭文說,現時旅遊巴司機普遍工時過長,需連續開工最少12至14小時,但旅遊巴普遍無固定休息地點,每轉車之間僅得幾分鐘休息,司機長時間缺乏休息。他說,政府有為專營巴士訂指引,但不適用於非專營巴士,令旅遊巴司機工時問題一直缺乏監管,工會過去一直向當局爭取將工時指引擴至非專營巴士,並設「客運業三方小組」促進勞資討論,惟政府一直未有正視問題,他認為是次奪命意外是政府缺乏監管的後果。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主席陳兆華認同政府有必要規管旅遊巴司機工時。他說,司機駕駛4小時後便需「落地」休息及伸展,以一更10小時計,需有一小時用膳時間,以及合共不少於30分鐘的小休,否則司機會過於疲勞。
郭家麒:限12小時仍太長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政府一直忽視職業司機工時過長的問題。他說,12小時一更及10小時駕駛時間仍屬太長,形容是「收買人命」,期望政府盡快就標準工時立法,公民黨會去信人力事務委員會及交通事務委員會要求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