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今年在《財政預算案》宣布預留10億元,讓非牟利團體成功申請租用空置用地或校舍後,資助它們進行翻新及基本工程。發展局昨提交文件,建議每個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定為6000萬元,並擬於明年初推出資助計劃。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下周二將討論有關計劃。發展局表示,截至10月3日,全港共有853幅由地政總署管理的空置政府用地,包括21幢空置校舍,可供非牟利團體申請使用。這些空置用地中,部分位置偏遠且交通不便,面積太小或形狀奇特;部分用地亦有技術限制,例如毗鄰斜坡、樓宇結構殘舊需修葺等。但目前在「用者自付」原則下,非牟利團體需自費承擔工程費用,部分準租戶或認為所需財政承擔與其短期非牟利用途不成比例,甚至超出它們的財政能力。 每宗資助上限6000萬 發展局稱,為使更多空置用地作有意義用途,決定預留10億元推出資助計劃,當非牟利團體獲批准租用空置用地後,就可申請計劃。當局參考近年不同政府用地用作社區、團體或其他非牟利用途的基本工程費用後,建議每宗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定為6000萬元。有關資助款項需用於基本和必需的復修工程,包括斜坡加固、地盤平整、搭建臨時構築物、鋪設污水渠及行人車輛通道、裝設消防安全裝置等,但不包括內部裝修或購置家俬和設備,亦不包括其他營運開支。 當局表示,考慮到部分申請者可能不熟悉項目規劃和工程管理,正邀請專業學會向非牟利團體提供支援,各學會初步反應正面。發展局將會主持跨部門評審委員會,以審理申請及監督資助計劃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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