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七旬翁去年在元朗田心村用槌仔連續擊打八旬包租公,致對方頭骨、面骨骨折,露出頭骨死亡,事後被指丟掉兇器並將包租公房門鎖上,鄰房租客數日後發現有白色小蟲從包租公房間爬出始揭發事件。陪審團昨裁定七旬翁謀殺罪不成立,但相信老翁因被激怒下誤殺事主,故裁定交替控罪誤殺罪成。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判刑,先為被告索取醫療報告及老人科報告。 被告倪耀偵(77歲),被裁定於2017年4月10日,在洪水橋田心村一單位因遭激怒下誤殺事主陳根蘭(終年80歲)。戴荍U聽器的被告表示聽不到裁決,要法官大聲重複。 陪審信納被激怒犯案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及事主均已非常年長,發生這不幸事件實在令人難過。陪審團的裁決亦顯示,被告是在被激怒下犯案,事前沒預謀,不是蓄意傷害事主。被告犯案後一度嘗試掩飾,但很快已知要面對過錯,向警方自首。 被告日前自辯稱,案發當日事主突手持槌仔欲扑向他,他一手擋開及搶走槌仔,向事主額頭扑了6至7下,事主才慢慢倒地。案發後,他曾想過自殺,但始終沒有勇氣。被告認為若當時沒有扑死事主,事主也會扑死他。 【案件編號:HCCC1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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