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婦產科專科醫生周永2011年為一名女病人進行子宮切除手術後,病人先後4次覆診。周永涉未有適當處理病人腹脹問題,被控3項專業失德,醫委會昨續紀律聆訊。被告稱,病人第三次覆診時腹腔有小量積水,認為屬正常情G,與病人稱第二次覆診時已有積水的說法不同,控方專家證人亦不同意是「小量積水」。 涉未適當處理病人腹脹 被告周永昨作供時稱,病人第三次覆診時(2012年1月13日),以超聲波檢查發現其腹腔有小量積水。周永於聆訊中,展示一張醫療紀錄筆記,上面有由他以熒光筆記下病人腹腔積水情G,稱用作提醒自己。他說,當時認為病人腹腔有小量積水是正常,亦因此未有留下超聲波相片。但控方專家證人莫嘉明受辯方盤問時稱,據病人第三次覆診紀錄可見,當時腹腔積水已逾4厘米深,「並不是小量」。控方亦質疑,若被告認為積水屬正常情G,並不需在筆記上作紀錄及為病人安排再覆診,周不同意。 被告又稱,曾做過逾300次與今次案件相同的手術。按自己經驗,若病人輸尿管受損,陰道應會有滲水情G,但今次病人未有此情G,遭控方質疑,被告只按自己經驗,沒有其他醫學文獻根據。 病人稱第二次覆診已有積水 辯方亦向控方專家證人莫嘉明盤問,是否單以病人投訴信中稱,第二次覆診時腹腔已有積水,並無其他文件證明便判斷病人當時有積水,莫答是。辯方再稱,但被告周永指出,病人第三次覆診時才發現有小量積水。莫認同病人及周說法有分別,但他的責任是提供專業意見。 控辯雙方昨已完成盤問,案件將於明年2月16日結案陳辭。案情指周永於2011年12月8日為女病人何美蘭(音譯)進行腹腔鏡輔助經陰道子宮切除手術。病人同年12月21、23日及翌年1月13日覆診,周疑未有發現病人尿液流入腹腔。直到第四次覆診時,周才發現病人腹腔有嚴重積水,轉介到泌尿科專科醫生,再到瑪麗醫院急診室治療,病人確診輸尿管受損、尿液流入腹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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