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相類似的際遇,不代表會有相類似的結果,有時甚至是完全不同的結果。
兩名中國留學生早年都利用假結婚取得移民資格後,另覓得配偶在加拿大結婚生子,但兩人的假結婚事情後來都被移民部查出,要遞解出境。
兩人都進行了上訴,但一人獲准留下辦理家庭團聚申請,另一人則要在周六(11月24日)前,帶同出生只5周的兒子舉家離開加拿大。
兒子出生5周全家要走
周六就要被遞解的男主人翁姓沈,已在加拿大生活了將近20年,他已就遞解令致函聯邦公安部長葛代爾(Ralph Goodale),表達了希望自己出生只有5周的兒子能夠在加拿大成長和接受教育、享受自由和人權的懇求。
沈氏居於安省咸美頓,來自中國北京,現年35歲。他在2000年以國際學生的身分來加拿大留學,畢業於南安省中學。他指出,其父在中國航天局任職工程師,讓他出國留學是希望他能在海外有一個更加美好的未來。
居加18年有事業有物業
在過往18年來,他在加拿大安居樂業、結婚生子,他不僅擁有多間物業,包括其在咸美頓的住宅,而且經營一間諮詢公司,幫助國際學生在加拿大求學。他還經營一間旅行社,安排客戶前往加拿大的洛磯山脈等地旅遊。
沈氏還利用業餘時間在一間救世軍教會充當義工,為教會的節日集會拍攝照片。
他還因及時發現一間住宅起火並致電報警,挽救了一名住客的生命而被表揚。他甚至讓一名身患重病的朋友免費居住在他的物業中。
儘管沈氏的行為已像一名模範公民,但他早年因透過「假結婚、真移民」的途徑非法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導致其即將在本月24日前被遞解出境回國。
沈氏承認,他在2004年在一間私立社區學院攻讀法律助理專業時,需要為他的留學簽證申請續簽。但因他的成績只有74分,續簽申請被拒。
等待公安部長特赦
他原本可以返回北京,然後再次申請赴加留學簽證,但因為擔心自己再次獲得簽證的機率很小,他遂在2005年初與一名本是加拿大公民的朋友假結婚,成功地在2008年獲取了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然而,其造假行為最終還是被聯邦移民部發現了。移民部官員在2014年對他進行盤問,他當即承認了。他在2017年9月27日出席了移民和難民局的聆訊,曾以人道和同情的理由上訴﹐但被駁回。就在今年5月,他就移民和難民局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的要求也被拒絕了。
沈氏指出,聯邦政府將其遞解出境,對他們一家人造成的影響是災難性的。他和妻兒將返回北京,他們在北京既沒有工作也沒有住所。他將在北京尋找住所的難度與紐約的曼哈頓相提並論。
他還說,北京惡劣的空氣質素也是他不願回國的另一個原因。此外,他還提及他的兒子實在年幼,不宜長途旅行。
目前,他唯一的希望是公安部長可以簽發特赦令,讓他可以留下。距最後限期只有一個星期,他可以做的,就是等待……
曾被拘禁強行解離境
與沈氏命途迥異的,是同來自中國的男子孔偉(Wei Kong,音譯),他的情況似乎比沈氏惡劣得多,他早年被勒令離境,離境令後來改為驅逐令,之後並被拘留,強行遣走。
孔偉(Wei Kong,音譯)首先以學生身分來到加拿大,他那時候他為了留在加拿大,他進行了假結婚。但他沒有利用這婚姻申請配偶團聚移民,而是選擇了返回中國。
後來他回到加拿大,到2011年,他提出難民申請但被拒絕。移民部在2012年12月對他發出離境令,但他卻沒有意識到他必須立即離開,相反他還繼續工作。
到了2013年,孔偉又收到一張驅逐令,於是才預訂了航班,但他的朋友在駕車送他去機場的途中,汽車拋錨而令孔偉錯過了航班。雖然孔偉最終去到機場,但立即被拘留,一周之後被遣返。
在他留加期間,他結識了現時的妻子張淼(Miao Zhang,音譯),開始了真正的婚姻生活,並育有一個孩子。2013年他被驅逐回中國後,他申請家庭團聚移民,但被簽證官拒絕,於是他的妻子張淼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錯得嚴重但非惡劣
上訴庭法官認為,孔偉被逐出加拿大,是因為他不遵守遣送令,但卻沒有犯罪行為。雖然法官也認為孔偉的行為有嚴重錯誤,但也沒有嚴重到像犯罪或更惡劣行為那樣。
孔偉向上訴法官求情時,承認他曾被驅逐出境,並對他過去的行為表示真誠的悔意。他表示,那時的他年輕而愚蠢,結果給目前的自己造成了很大的困境。他曾在中國學習成為一名電工,如果他能獲准來加拿大,他會回到學校提升專業技能。法官也認為,如果孔偉來到加拿大,他準備好改善自己的情況。
另一方面,孔偉的配偶張淼作證說,她試圖回中國與孔偉在一起,但她沒法在中國找到同等收入水平的工作。
至於孔偉和張淼之間是否真情實意,從張淼多次回中國並長時間留在中國陪伴孔偉,就已經證明了一切。法官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家庭的繼續分離過於嚴厲。」
一家團聚符小孩利益
孔偉在中國的親人包括他的母親和一些親戚,而張淼在加拿大卻沒有任何親戚,只有她的孩子陪伴她。張淼從學校畢業後,一直處於受僱狀態,平時也經常去教堂。
能夠有丈夫過來,會有助於丈夫融入加拿大社會,也有助於家庭的圓滿。
除此之外,孔偉和張淼的孩子有許多健康問題,而小朋友又因為他的加拿大身分而無法享受中國的公共醫療福利,只好花費大價錢去私人醫院就診,但中國私人醫院的醫療水平和設施與公立醫院相差太遠。
從孩子的角度出發,法官認為孔偉的兒子留在加拿大接受加拿大的醫療保健,才符合小孩子的最佳利益,而不是讓張淼帶茖鄐l山長水遠去看望丈夫。
反過來說,如果孔偉不能來到加拿大,他的家庭會陷入混亂,因為他們夫妻倆情深意篤,卻已經和妻子兩地分居近4年,但妻子又很難帶茷臚l去到中國生活,這會對夫妻的感情造成影響。
考慮到這種種情況,家庭團聚的正面結果超過了申請人的負面因素。法官最後裁定,有足夠的人道主義和同情理由,允許申請人孔偉返回加拿大,移民簽證官拒絕孔偉永久居民簽證的決定被駁回,簽證官必須必須根據雙方的同意/聯合建議繼續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