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洋名Vincent的王永森加入律政司逾20年,生前為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分科一的高級檢控官,主要為高等法院原訟庭案件提供法律指引。王永森曾擔任多宗販毒案的主控,並於2002年為本港首宗神父非禮男童案代表律政司出戰。王永森當年伙拍時任檢控官Michael Arthur,對戰資深大律師清洪,前神父劉嘉兒終被裁定非禮及企圖雞姦等罪名成立,判囚4年半。有認識王永森多年的法律界人士說,王永森工作時很落力,極具熱誠,英語十分流利。 未定罪 梁籌庭:料全數發恩恤 據了解,王永森已婚,沒有子女。律政司網頁顯示,高級政府律師的薪酬為總薪級第45至49點,即約11.2萬至12.9萬元。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說,雖然王永森有官司在身,但由於他未被定罪,不可以被視為犯人,故公務員事務局會向王的家屬全數發放死亡恩恤金。據局方指引,若有關人員是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並具有不少於兩年的服務年資,局方會把死亡恩恤金發放給其配偶,或撥入其遺產內。局方亦會向遺屬發放有關人員未放取的例假薪金,遺屬另可繼續支取房屋津貼。 同業:為人友善 英語流利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多年來有不少次與王永森在庭上對壘,王為人友善,即使雙方在庭上爭辯激烈,私底下亦不會有仇恨,故得悉王離世後感到惋惜及失落。他形容王對工作很有熱誠,非常盡力,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其英文很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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