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朗思國際學校(THINK)早前向家長發信表示,2015年9月與崇正中學簽訂合約。本報翻查香港崇正中學有限公司最近兩年帳目,崇正於2016年財政年度增加一筆90萬元的管理費收入,並於2017年度轉虧為盈。有會計師認為,該筆款項或是朗思向崇正支付,以在崇正校舍辦學。本報以電郵向崇正中學和朗思查詢,雙方合作是否涉及管理費或金錢交易,至截稿前未有回覆。崇正中學前校長姚省潘及現任校長董福均表示,不清楚財務運作。 去年度轉虧為盈 香港崇正中學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8月31日的財務報表顯示,該公司最主要從事的活動,是以「Tsung Tsin Middle School」(即崇正中學)名義辦學,而該財政年度虧損為836,865元,2017年度財務報表則顯示崇正錄得333,014元盈餘。翻查崇正收入來源,發現崇正與朗思簽訂協議的2016年財政年度,崇正新增一筆「Management fee income(管理費收入)」,涉及90萬元,同年租賃收入為802,072元;至2017年度該筆管理費收入增至175萬元,租賃收入歸零。 會計師:管理費定義「好虛」 本身是會計師的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表示,雖沒資料顯示崇正管理什麼而有收入,但管理費在業內定義「好虛」沒什麼限制,認為有機會是租金,解釋出租土地者或「幫(租戶)做清潔」,再以管理費名義收取租金。甄認為,亦有機會因朗思無營運中學牌照,須透過崇正開辦課程,因此給予崇正管理費。至於租賃收入於2017年度歸零,甄認為該項收入或於該年度併入管理費收入。 兩年核數報告亦指出,核數師未能收到銀行對帳,甄文星形容情G罕見,「查不到數很少有」,指自己也是第一次遇見,質疑崇正銀行帳戶是否在海外偏遠地區,又認為核數師是「劃花」了崇正的財政狀G。 教育局表示,私立學校在註冊、收費、教師註冊等受《教育條例》及《教育規例》規管,會就接獲的投訴或違規行為主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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