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姦律師女友罪脫
【明報專訊】已婚地產商人與比她年輕25載的已婚女律師發展成情侶,但其後懷疑女友與律師交流團友出軌,前年涉襲擊、強迫女友為他口交及強姦女友。商人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3罪。案件經審訊後,陪審團昨裁定商人全部控罪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商人在庭外稱後悔與女律師交往,「見過鬼怕黑」。
商人陳偉強(58歲)被控於2016年4月30日在粉嶺,襲擊及非禮女子X;及在同年6月29日於大埔強姦X。由6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昨以大比數裁定所有控罪不成立。
庭外稱後悔交往 「以後做乖仔」
陳聞裁決後面露微笑,在庭外表示如釋重負,稱後悔與X交往,「見過鬼怕黑,以後專心做乖仔啦」。陳指他不便評論懷疑是X新歡的大律師,只稱自己是「捉姦」。
辯方要求控方支付訟費,指陳沒有自招嫌疑;控方反對申請,認為X在WhatsApp指控遭陳毆打,陳沒有否認,是自招嫌疑的最佳證明。控方又指辯方辯護方向,及欲將不可呈堂的相片呈堂,才令審訊延長。辯方反駁指陪審團的裁決已顯示X的可信性成疑,又指部分相片不呈堂只因陳選擇不自辯。法官表示需時考慮申請,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CC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