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7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期間,多名社運人士在尖沙嘴海旁展示「我要真普選」橫額示威,其間有兩名示威者被警員鎖上手扣帶走。二人質疑警方當日用手扣的決定不合理,及違反《警察通例》,各向律政司長索償5萬元,案件昨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開審。申索人形容被捕時感到屈辱和痛楚,又質疑當時氣氛平和,自己更無危險性和殺傷力,認為警方的行動無理。 失足倒地 決定不站起 申索人為關振邦及梁國華,被告為律政司長。關振邦昨在庭上指出,當日原計劃與其他示威者向在對岸會展出席升旗禮的習近平表達訴求,因遭警方阻撓,故到達碼頭時升旗禮已結束。他們繼續在海旁展示大橫額和叫口號時,遭康文署職員阻止。當他與職員理論,並要求對方給予10分鐘收拾橫額時,有便裝警員在無表明身分的情G下,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另一示威者趙恩來,他自己則失足倒地。 「合作上警車 不合作上手扣」 關表示,他在急救課程得知,不應隨便移動倒地傷者,加上自己若突然站起,不知對方會如何看待此行為,故決定繼續躺在地上,其間有2至3人試圖搶奪其橫額。其後,他被軍裝警員反轉身體,雙手被反鎖手扣,以及帶上警車,聽到有人下令「合作便上警車,不合作便上手扣」。 他認為自己和梁當日無危險性和殺傷力,形容警員的行動無理。他又稱,因質疑警員是否值得信賴,故無向警署值日官要求驗傷和投訴。 稱左手遭故意屈曲 被捕時感屈辱 他跌倒後遭3名陌生、後來估計為警員的男子「施暴」,即使他如被告一方所指「身高1.8米、身體強壯」,但仍感到恐懼。他又指被反鎖手扣時其左手曾遭人故意屈曲,感到痛楚,被捕時亦感到屈辱。 被告方則指出,關被制服時未曾向梁求助,質疑他感到恐懼的說法。關回應稱,以梁較矮小的身形,評估梁一定不能承受他當時正承受的痛楚,又認為當時正在「食花生」的梁加入只會造成混戰。 【案件編號:SCTC042079、SCTC0420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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