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由於多項犯罪喪失永久居民身分、面臨遞解的黑人男子﹐被移民部拘留所關押4年﹐其中超過2年是單獨監禁。他聲稱自己的憲章權利受到侵犯﹐狀告聯邦政府﹐索償總共6500萬元。
36歲的尼永子麻(Prosper Niyonzima,圖)﹐1995年從布隆迪(Burundi)移民加拿大。他當時目睹了他的父母和3個兄弟姐妹在盧旺達屠殺中喪生。但是他後來因一系列犯罪活動罪名成立﹐喪失身分。這些罪名包括爆竊、偷竊和販賣毒品。他於2012年被送入移民拘留所。
他的心理創傷﹐從11歲開始﹐當時他目擊家庭成員被打和捉走。他們最終遭到殺害。
13歲時﹐他被一個阿姨領養。這個阿姨是申請難民成功留在加拿大的。他也獲得永久居民身分。
但是從2001年起到2010年﹐他因多次刑事犯罪入獄。之後﹐他被診斷患了憂鬱症和焦慮症。這些心理疾病和他童年遭遇有關。
他的律師注意到﹐他開始接受心理治療之後﹐他的犯罪活動就停止了。但這時他因為犯罪活動喪失了身分。
他聲稱﹐在單獨監禁中﹐他沒有得到合適的食物、衣服、醫療﹐以及放風的時間。一年中僅被允許3次花灑浴。他還被迫進行電子震動的治療。2016年﹐他以臨時居留許可釋放。
在訴狀中﹐他指稱單獨監禁中造成他心理崩潰﹐3年中不會講話。結果造成他無法爭取女兒的撫養權。
他的律師說﹐自從他於2009年發現他有了一個女兒之後﹐他的行為獲得改進。他從2010年開始參與到女兒的生活中﹐到2012年被送入拘留所而停止。他最後一次見到女兒是2013年在拘留所。女孩的母親當時無力照料她。所以她需要被領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