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影片指摘遠航漠視安全 挨告空姐獲判無罪
【明報專訊】遠航前空姐呂亞莉去年與同事詹文婷、高廷萱製作「空服員的告白」影片,指控遠航漠視飛安,被遠航提起妨害名譽告訴,承審的台北地院認為影片內容經過合理查證,且屬可受公評之事,不應受罰,判決無罪。
去年11月2日,呂亞莉等三名空服員製作了「空服員的告白」上傳YouTube,除指遠航要求空姐陪中國旅行業者吃飯、幫長官倒酒水,還控訴飛機設備老舊,零件多樣停產,機內設備不佳,旅客不適,組員頻繁中暑,艙壁漏水,處處貼滿補救的膠帶,直言有飛安疑慮。
遠航不滿,痛批影片不實,並大動作提出妨害名譽自訴;呂、詹、高則不否認製作影片,但強調內容均為真實,可受公評,絕無觸法。
遠航認為影片控訴「路跑活動用餐休息時間,空服員臨時被打散分配到不同桌位與各家旅行社業者、長官等一起共桌吃飯,席間主管還要求空服幫長官倒酒水」,均為不實;但法官發現,遠航確曾因路跑活動,而把空服員分配到不同桌,與旅行業者餐敘,且確有主管要求空服員倒酒水,因此難認影片內容不實。
其次,影片指出「機體設備老舊,零件多樣停產,導致機內硬體設備不佳,旅客的不適,組員頻繁中暑,艙壁漏水,處處貼滿補救的膠帶」,法官也發現這些控訴,均曾被媒體報道過,非杜撰。
且民航局調查,遠航機隊機齡較高,機型器材籌補困難,維修時間較長,為預防潛在飛安問題,限制每月機隊飛航總時數加強老舊飛機維護;飛機動靜壓管、液壓管接頭滲漏液壓油、氣象雷達故障導致班機延誤;所有8架飛機僅有14具發動機,明顯不合規定,法官認為,影片質疑飛安並非沒有根據。
法官指出,航空業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對於他人的意見表達應有較大程度的容忍,影片內容均為「可受公評之事」,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因而判呂、詹、高三人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