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日留學生 施奈德判終身監禁 高度危險難更生 14年不得假釋
沒就殺人道歉 律師表示不排除上訴
【明報專訊】卑詩最高法院昨日下午宣判,51歲卑詩省居民施奈德(William Schneider)殺害日籍留學生古川夏好二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14年不准假釋,遺體不敬罪判處監禁3年半,與終身監禁同時執行。
施奈德先前已被定罪。昨日進一步商擬刑期。控辯雙方在昨日上午結案陳詞後,主審法官格羅(Laura Gerow)宣布在下午3時半恢復庭訊並宣讀判詞;大出意料之外。一般相信,法官要等到月底,甚至一兩個月之後,才會宣布刑期。
古川夏好的母親古川惠美子未趕及聽取昨日判決就已經飛返日本。
而施奈德昨日上午在庭上向沒有在庭聽審的古川惠美子宣讀簡短的聲明,指自己永遠不會忘記她內心的痛苦,並就她所承受的痛苦致歉,然而他沒有在聲明中就殺害古川夏好一事道歉。
法官在庭上解釋定下被告14年內不得假釋的原因,指施奈德的生母曾是毒販,他本人除有酗酒和藥癮之外,在1985年至2012年期間亦犯下一連串盜竊、搶劫、傷人等前科,在2001年接受心理評估時被認定對女性存有不敬之心,對兩性角色存有強烈的刻板印象,在種種行為問題和前科下難以更生改造並有高度危險性。
此外,法官指出古川夏好遇害給她的親友帶來經濟上和精神上的嚴重打擊,古川惠美子經常要往返加拿大處理女兒身後事對她的財政構成負面影響。然而法官亦在提及施奈德的日籍前妻在懷有五個月身孕後即返回日本,此後與施奈德不相往來,並表示施奈德行兇前似乎沒有與古川夏好爭執的[象,在綜合各項情節後決定不採取15至20年不得假釋的判決,改為折衷的14年不得假釋。
對遺體不敬罪的判刑方面,法官指施奈德將古川的遺體放進行李箱並秘密拖至灌木下匿藏,任由其腐爛發臭,就像棄置垃圾一樣,行為實屬「不敬且污穢」(disrespectful and a defilement),並且等到他的兄弟華倫(Warren)質問下才供認殺人和藏屍事實,有存心隱瞞之嫌,法官在綜合各項情節下,於2至5年的監禁刑期中選擇較為中等的3年半。
法官在最後宣判時命令施奈德站立,除了判處二級謀殺案與對遺體不敬罪刑期同時執行外,他亦從此不得使用槍械,並要交出DNA樣本和就每項控罪繳交200元受害人附加費。
據下午法庭上所見,施奈德沒有穿上西裝出庭,只穿茪@件淺藍色深藍點長袖襯衣和一條深色西褲,頭髮稀疏,進入疑犯欄坐下後回眸掃視坐在後面旁聽席的人士,神色略帶慌張,在法官即將宣判前一度低頭長久,兩肩肌肉似有繃緊[象。古川生前好友費加拉(Jay Vergara)坐在旁聽席第一行靠左位置,一邊聽審一邊用手機程式LINE與人通訊,在大約40分鐘的下午庭審期間不時深呼吸。在法官宣讀判決完畢、施奈德跟隨穿上避彈衣的庭警離開法庭前,費加拉輕聲說了一句英語粗話「motherf**er」。
日本駐溫哥華領事館人員亦有到庭聽審,然而在庭審完結後拒絕透露姓名,並表示日本外務省拒絕評論今次案件後即匆匆離開。辯方律師道爾(Joe Doyle)在庭審完結後向傳媒表示,不排除上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