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藏瀕危動物判社會服務令
【明報專訊】位於元朗的彩虹橋寵物善終有限公司於1月23日,被警方搜出大批受保護動物,包括一級瀕危物種娃娃魚、黑池龜等,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公司及其董事的6項傳票控罪昨判刑。裁判官表示,將瀕危動物困在籠內飼養,與慢性人道珝嬤S有分別,終判公司罰款3.5萬元,其董事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官斥如慢性人道珝
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首被告彩虹橋寵物善終有限公司、次被告蔡濟忠(40歲)被票控9項控罪,包括管有或控制附錄I物種的標本、管有或控制附錄II物種的標本、禽畜廢物管制區內任何處所飼養禽畜。次被告的3項控罪早前被判簽保守行為1年,其餘6項控罪昨判刑。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涉及瀕危物種眾多,雖然被告自稱愛護動物,但沒有尊重動物權利,因為私慾而無視保護瀕危動物的國際公約,將這些動物困在籠內飼養,與慢性人道珝嬤S有分別,而這些動物根本不能適應人類提供的環境,以致難以衍生後代,更容易絕種。
【案件編號:TMS8451-58、6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