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擬放寬捐精代孕規範
議員提案促代孕母收費去刑事化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正在制訂新法規,放寬男同性戀人士捐精、以及代孕母親補償方面的相關規定。衛生部長泰勒(Ginette Petitpas Taylor)周五宣布,啟動就相關改變的諮詢工作,旨在保護使用捐贈精子、卵子或代孕母親的人士。
加拿大目前使用的法令於2004年制定,禁止對代孕母親支付酬勞,但准許歸還因其他原因代孕衍生的一些醫療及生產費用。
泰勒表示,新法將保護全國女性及兒童的健康及安全。她說:「新法也將為不孕父母、單身人士、同性伴侶,及其他LGBTQ2社區人士提供建立家庭的彈性。」
新規將包括為第三方精子及卵子捐贈者設立一個健康及安全架構;辨別可以合法補償精子卵子捐贈者費用的類別;對現行同意規定做出些微修改,包括紀錄保存要求。
自由黨國會議員豪斯法瑟(Anthony Housefather)表示,新法還遠遠不夠。他已提出私人法案,要求對代孕母親收費一事去刑事化。他稱,美國已有40個州這樣做。
新法雖不欲對現行禁止代孕收費的法例做出修改,但明列准予補償代孕費用的類別,如代孕母親在醫生證明無法工作的情形下所損失的工資。其他可以補償代孕母親的費用尚包括:交通、停車、餐點及住宿費;照顧未成年子女的費用;顧問及法律費用;某些藥物、儀器及孕婦裝費用。
建議中的新法亦對捐贈精子及卵子者可獲補償的費用有明確規定,並解除曾與同性發生性關係的男性終生不得捐贈精子的禁令。新規列明這類男子在與同性發生性關係6個月內不得捐贈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