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工后海灣溺斃 妻盼漁署安排後事
【明報專訊】米埔后海灣泥灘周日發生工業意外,51歲漁護署外判男工周賢敏,在清除入侵泥灘物種「海桑」時墮海死亡,遺下妻子及約5歲兒子。死者遺孀昨在上水寓所會見記者,指丈夫生前盡心為家,為經濟支柱,月入2萬元但要供養妻兒及岳父母,冀署方妥善安排丈夫後事。
周太表示,丈夫受聘漁護署外判商3個月,月薪2萬多元。她續道,周工作時常會給她傳照片報平安,從照片可見,周職責包括上山鋸樹、撿樹枝,及下水深及胸的海面執拾垃圾。她續指過去夫婦在內地生活,經濟環境不俗,其後家道中落,周來港拚命掙錢,「邊度有炾絕N去邊度」。
周太憶述,丈夫曾提及欲多掙點錢養家,又承諾會攜同妻兒遊港。惟因怕動輒消費,妻不敢常外出。周太表示,從內地來港至今年多,出門最遠僅為上水街市。由於家境拮据,周在假期亦會上班,至轉任漁護署外判工作後,經濟稍好轉,始遷至月租4800元的一廳一房單位。
養家兼養岳父母 無剩餘積蓄
周為家奔波餬口,將兒子交由內地岳父母照顧,同時代妻供養兩老,致無剩餘積蓄。他驟然離世,令其妻頓感失支柱。周太說,希望漁護署及外判商能妥善安排丈夫後事,並指事發後,丈夫所屬公司職員曾找她洽淡,承諾可代墊付數日生活費,惟至今未聞正式恩恤安排。
協助周太的工業傷亡權益會指出,僱主必須為員工提供風險評估及安全裝備,例如救生衣和救生繩,防止工人被海水}走或淹沒。
勞工處指出,意外發生後職員已即時到場調查,並會向有關承辦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處進行清除水中植物工作,直至信納承辦商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漁護署表示對事件深表難過,並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已要求承辦商向其家屬提供適切的支援及協助。該署今(2日)與承辦商會面,了解事發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