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在提交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文件提及,海外亦有不少公私營合作發展住宅的模式,以英國倫敦為例,為加快住宅供應,倫敦市長於2017年8月調整規劃制度,規定發展商若能自發在項目中,提供35%或以上可負擔房屋而不涉公帑資助,就可受惠於加快規劃申請程序。 發展項目提供35%「可負擔房屋」 可獲加快規劃程序 倫敦與本港一樣,出現房屋供不應求,住宅物業價格持續上升,令市民難以負擔。倫敦市政府於2017年提出「倫敦計劃」,目標是未來的新建房屋有一半為可負擔房屋,並表示會為此提供誘因,鼓勵私營機構參與建屋工程,以加快供應住宅的速度,當中包括若私營機構在毋須公帑資助下,自發在發展項目中提供35%或以上的單位作為可負擔房屋,即可使用特快規劃申請程序,免卻繁複的可行性評估程序,從而令發展項目可更快推展,避免因漫長程序而令項目出現更多不確定性,以協助更多年輕人「上車」。 測量師:港府提供基建 具吸引力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表示,從純住宅發展項目而言,本港過去未有推展公私營合作模式。以目前政府擬議的公私營合作模式框架,政府透過提供基建作誘因,吸引發展商發展新界農地儲備,並換取一定比例的公營房屋,是其中一個可釋放土地潛力的途徑,相信對發展商會有吸引力。 他解釋,即使發展商計劃發展這些新界農地,但要通過城規會的規劃申請,往往要滿足不同部門的技術要求,形容猶如「瞎子摸象」,最終拖慢項目的發展;若能在公私營合作模式設立一個統籌或協調機構,以處理有關申請,相信可提供一定數目的住宅供應。 明報記者 黃俊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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