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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匯豐前副總裁收利益罪成 官指嚴重拒保釋

【明報專訊】匯豐銀行前副總裁梁肇倫涉嫌收受公司董事的利益和饋贈,包括借用對方保時捷汽車,收取PS4遊戲機、咖啡機及兩次免費酒店住宿等禮物,作為幫助對方兩家公司申請或維持信貸安排的報酬。廉署調查期間,其母告知他正被調查,結果一同被控。梁和涉事公司董事昨被裁定合共6項受賄及行賄罪成,裁判官以罪行性質嚴重為由,將他們即時還押。梁母亦被定罪,獲准保釋候判。

獲借跑車作酬 另收咖啡機PS4

被告梁肇倫(32歲)及經營昌隆行電子和廣昌隆食品兩間公司的董事朱江(44歲),兩人合共面對12項受賄及行賄等控罪,其中涉及收受咖啡機、PS4遊戲機,及朱贈梁8000元婚宴禮金的6項控罪,則裁定不成立。梁母曾錦鳳(56歲)因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她是以母親身分提醒兒子正受查,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成。

裁判官裁決稱,二人為經理和客戶關係,此關係的本質為商業,而非純屬「朋友」,故不可理解二人之間的物質來往是朋友間送禮般簡單。裁判官引述終審法院7年前就陳志雲涉收受利益一案的判辭,稱即使主事人沒有得益,但只要該行賄牽涉與主事人有關的業務,即屬干犯控罪。在本案而言,朱對梁的饋贈是有意圖藉此左右匯豐銀行業務,梁也沒有作利益申報。

代表朱江的大律師求情稱,案中物品價值不高,乃同類賄賂案中最輕微,但裁判官稱完全不能接受此說法,直指行賄行為非常嚴重,不准梁、朱二人保釋,即時還押。代表曾錦鳳的律師提到,曾因案件而自尋短見,裁判官考慮其精神和心理狀態,准保釋候判。裁判官為3名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案件10月5日判刑。

【案件編號:WKCC23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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