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東省擬放開「共有產權房」中政府所持份額的禁售令,讓政府的政策性房屋更易為市場接受。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周二(11日)發布《關於推進共有產權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共有產權房購買滿5年即可轉讓,滿10年可一次性增購政府所持的產權份額以取得百分之百產權,住房性質轉變為商品住房。 所謂共有產權,即購房人與政府共同持有房屋產權,屬有限產權住房。購房人的產權份額按其實際出資價格,佔共有產權房評估價格比例決定,出資不得低於50%。政府和購買者將共同分享房屋升值收益和承擔貶值風險。政府推共有產權房,目的是為城鎮無房家庭可以較少價錢「上車」。 原嚴限出售 不受歡迎 上海市從2010年試行共有產權房政策,隨後逐漸推廣到多個省市。由於這類住房以保障為前提,位置偏遠,如廣州市首個共有產權住房位於南沙,遠離市區,且對出售有嚴格限制,政府持有的產權份額更不會出售,導致這類住房不受歡迎。 廣東省發布的徵求意見稿,特別提出購買共有產權房不少於10年的承購人,可一次性增購政府所持產權以取得完全產權,共有產權房亦轉為商品住房。購買共有產權房不少於5年的則可以轉讓。此外,購入這類住房超過5年,在徵得政府同意後,可依法將所持有的產權份額用於抵押。 廣東的共有產權住房的房源主要來自5個方面,一是政府自建;二是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交由私人發展商新建;三是由私人發展商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四是收購符合要求的商品住房;五是盤活符合要求的公租房(公屋)、經濟適用房(居屋)、限價商品房、直管公房、棚改安置房等。徵求意見稿規定,廣東省的共有產權房的面積應以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為主,允許各地結合實際,優化戶型設計,合理確定建築戶型和建築面積標準。 分析:滿足剛需 杜絕短炒 對於廣東版的共有產權房新政,微信公眾號「杠桿游戲 」分析稱,新政兼顧了保障屬性,並確實可能更受剛性需求歡迎。因為可先購買部分產權,價格也低,令低收入家庭能更容易上車。5年後還可以轉讓獲益,10年後可以完全買下產權,變成完全意義的商品房,既對剛需增加吸引力,也杜絕了短線炒作空間。另外,政府負擔和資金退出亦有了保證,解決了政府通過土地做股,或真金白銀投入後如何收回、退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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