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2歲男子前年任職會所泳池救生員期間,涉嫌於半個月內19次非禮一同當值的女同事,趁沒有人在場時向女同事摸胸和掃腰。男子否認9項非禮罪,案件昨開審。 現年21歲的女事主供稱,事發後她雖感憤怒,但因不想驚動患癌的父母而啞忍,後來才向關注性暴力的團體「風雨蘭」求助及報警。 女事主在警方錄取的口供上稱,前年她於黃大仙匯豪山會所泳池任職救生員,與被告魏家俊(22歲)一同在泳池當值。前年5月1日至18日期間,被告曾19次趁沒有他人在場時非禮她。 女事主憶述,有兩次當她在泳池邊清潔,被告從後掃她腰部;另有3次當她正在玩手機,鄰座的被告伸手摸她胸部,其中兩次更是一日內連續發生。女事主被侵犯後感到憤怒,表現不悅,罵被告「不要弄我」,她事後繼續玩手機,沒有離開座位。被告之後沒有道歉,更露猥瑣笑容。 懼上司轉告被告 沒即時投訴 女事主在盤問下解釋,她沒有第一時間向上司投訴,乃她害怕上司或會轉告被告,而大部分時間只有被告與她一同當值,擔心被告得悉後會加以報復,故直至被告離職前一天才說出事件。辯方質疑女事主對案發時序的記憶,女事主指有可能記錯非禮的次數,不排除多或少於19次。 【案件編號:KCCC13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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