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1月25日九龍西立法會補選的選舉主任,與3月該區補選時一樣,同為九龍城民政事務專員郭偉勳。上次九龍西補選,一度傳出民主派代表姚松炎不能入閘參選,姚松炎在遞交提名後,曾向提名顧問委員會諮詢他的參選資格,但被拒絕。根據條例,委員會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職能是向準候選人和選舉主任提供意見,但在立法會補選,只會向選舉主任提供意見。 郭偉勳在考慮姚松炎的提名是否有效期間,曾致函姚松炎,要求姚回答問題,仔細問及姚於去年初赴台北出席「時代力量」論壇,是否支持其「推動台灣國家地位正常化」的主張,姚是否忠實地和真誠地擁護《基本法》,以及是否接納2016 年的人大釋法等。郭偉勳在提名期結束前不足1小時,才通知姚確認其提名有效,當日才遞交提名的泛民替補人選民主黨袁海文其後急急退選。 3月補選被批只向律政司取意見 在3月11日立法會補選中,姚松炎沒有被DQ,但選舉主任裁定多人提名無效,包括參加港島區補選的香港眾志常委周庭,當時有人批評,選舉主任向律政司取法律意見,但不向提名顧問委員會問意見,而委員會在補選中只處理過建測規園界選舉的一宗個案。 民主派區諾軒曾在立法會會議質疑,當局裁定候選人補選參選資格無效時,沒按《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名顧問委員會(立法會))規例》第17條所示,選舉主任必須顧及提名顧問委員會意見的要求。政制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反駁稱,提名顧問委員會沒有權限就候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提意見,又稱選舉主任「可以」或「按需要」諮詢委員會,在諮詢後必須顧及委員會的意見,但選舉主任並非一定要諮詢提名顧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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