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少3200億稅收 谷消費刺激內需
【明報專訊】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昨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國家稅收一年將減少3200億元(人民幣,下同),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負擔可降低50%以上。
中新社引述程麗華在記者會上表示,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將居民綜合所得的免稅額定為每月5000元,主要基於3方面考慮。其一,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資料測算,2017年中國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約為每月3900元,按近3年消費支出年均增長率推算,2018年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約為每月4200元。
其次納稅人都將不同程度享受減稅紅利,修法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佔城鎮就業人員的比例將由現在的44%降至15%,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更大。第三,根據各方意見,稅法審議過程中又增加了贍養老人專項扣除和勞務報酬、稿酬、特權使用費等三類收入在扣除20%的費用後計算納稅,綜合上述規定,「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可降低50%以上。」
程麗華又說,5000元的標準並非固定不變。今後還將結合深化個人所得稅改革,以及城鎮居民基本消費支出水平的變化再作動態調整,並表示「減負就是增收,對於個人來講,收入增加了以後,就可以很好地鼓勵消費,擴大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