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2歲青年其8名兄弟姊妹中5人有智障,前年他在家中非禮12歲智障胞妹,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罪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心理報告指稱青年有反社會人格,利用與事主的關係佔她便宜。法官直斥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判青年入獄3年4個月。 9兄弟姊妹 5人智障 案情表示,22歲被告於前年11月25日,要求12歲智障胞妹脫衣,指示胞妹靠在桌上向前傾,青年繼而用手指插胞妹肛門,及站在胞妹後方手淫至射精。據背景報告透露,被告有8名兄弟姊妹,其中5人有不同程度的智障,父母均無業,一家以綜援度日。報告指出,被告犯案乃一時性衝動,現已感後悔,真誠向事主道歉,並承諾日後會好好控制性需要。 心理報告指被告有反社會人格特徵,表現自我中心和自私,沒注意和事主應有的兄妹界線。 而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事主沒有因本案造成創傷後遺,亦毋須接受心理治療,但由於案發後搬離家庭,現在非常掛念家人,只希望盡快回家。 【案件編號:DCCC1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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