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反歧視政令今變歧視
亞裔組織籲廢「平權政策」
【【明報專訊】代表156個亞裔組織的美國亞裔教育聯盟(AACE),以及美國亞裔法律基金會(AALF),也曾向法庭提交一份非當事人意見陳述書,反對哈佛大學對亞裔的錄取歧視。
「亞裔教育聯盟」新聞稿表示,這次聯合行動是聲援「公平錄取學生」對哈佛大學的控訴,為亞裔孩子爭取法律上的平等保護。亞裔社區對哈佛大學給亞裔學生「個人品質」普遍打低分,尤感憤慨,「在歷史上,亞裔曾被視為缺乏其他美國人所具備的價值和人性的劣等族裔,被醜化為『黃禍』。今天,哈佛招生官員依然使用類似的歧視性手段來嚴重打壓亞裔學生的錄取機會。」
代表2萬名亞裔學子與家長的「公平錄取學生」組織,聘請律師團隊於2014年底控告哈佛大學對亞裔學生錄取歧視,理由是哈佛違背憲法保障的「平等保護」(Equal Protection)。
「亞裔教育聯盟」主席趙宇空說,身為走過窮困的第一代華人新移民,他支持社會拉幫經濟弱勢學子,但以族裔為背景是很不公平的。「如果平權政策真的有用,為何實施50幾年後,西語裔、非裔的教育還提升不起來?」趙宇空說,這是亞裔社區的一次維權大團結行動,得此案不僅能讓哈佛停止對亞裔孩子非法歧視,此一判例也能有效阻止其他大學對亞裔學生做出類似歧視。
美國「大學入學平權政策」(Affirmative Action)是甘迺迪總統為反制「種族、性別、宗教歧視」於1961年公布的行政令。
2003年,密西根大學法學院招生受質疑,一名被拒入學白人學生狀告法院,宣稱他是「族裔考量入學平權政策」的受害者,最高法院最後支持密大,平權政策首度在法律上受到確認。
「亞裔教育聯盟」控告哈佛大學案,將是「平權政策」50幾年受到的最大挑戰。特朗普政府不久前表態,鼓勵大學勿再將種族因素列入錄取考量,或作為校園多元化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