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休班警長涉於深水鶪@間電子特賣城內,偷取4件共32元的家品,價錢介乎3至15元。警長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提堂。辯方申請毋須答辯,警長獲准繼續保釋候訊。 現遭停職 申毋須答辯 被告張家輝(51歲)報稱任職香港警察,資料顯示他曾擔任九龍城分區警長,現已遭停職。控方要求被告答辯,辯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案件6星期以索取文件。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其間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擔保。控罪指出,被告今年5月18日在深水齛硉媯騢痐秣茬鶡a下的電子特賣城內,偷取一個9元的小型多功能包、一個5元行李牌、一盞15元的LED燈及一包3元的眼鏡防滑貼。 【案件編號:WKCC38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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