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劉家昌與甄珍的爭產官司本月17日在美國洛杉磯開庭,據《聯合報》報道,法官指劉家昌無法找到法理依據允許他開採證庭、召集相關人士蒐集證辭等要求,認為他在浪費法庭資源,因此判甄珍勝訴。劉家昌的代表律師當庭提出上訴,而有到場的甄珍苦笑道﹕「他(劉家昌)說要爭20億台幣(約5億港元)家產,我何來那麼多錢?我連20億韓圜也沒有。他說要告到我破產,說有的是錢,要繼續打官司。」劉家昌其後發聲明說:「官司我會繼續進行,把屬於我的拿回來。」 甄珍﹕我何來那麼多錢? 劉家昌聲明內容如下﹕「從30多年前離婚至2013年,為了孩子,我在外工作,她照顧兒子。所有收入都進她的戶頭,房產在她名下,因為兩人都是為了兒子努力。這從兩人30多年來都是以夫妻身分共同在美國報稅可以看出。直到2013年,我昆山旅館賣出,2.4億人民幣(約2.7億港元)的收入進到她的帳戶(有匯款單證明),她匯了3900萬人民幣(約4450萬港元)給我後,突然她報稅把我名字拿掉,所有財產變成她個人擁有。這個官司並未結束,我為了保護他們不要造成稅務問題,選擇以家庭法院家務事處理,但因有離婚證明,法官要求在一般法庭進行,不能在家庭法庭進行。我在兒子劉子千沒有履行原來答應我的條件下,官司我會繼續進行,把屬於我的拿回來。」 文﹕娛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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