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地產事務有認識的法律界人士建議,房東與租客簽新租約,宜加入禁大麻條款,保障本身的利益。 消閒大麻合法化的法律於10月中生效之後,住宅可以種植大麻,雖然以4株為限,但房東難免擔心,由栽植環境以至吸食的氣味,都會對物業造成損害。其他的顧慮還包括氣味擴散惹來鄰居投訴、影響售價、甚至難以找到買家。 雖然種植自用大麻將會合法﹐Mark Weisleder認為,房東簽新租約﹐應當在租約中加入禁種禁食的條款。這名RealEstateLawyer.ca律師行資深合伙人兼發言人向明報表示,甚至乎大麻合法﹐租約內的禁止大麻條款並不違法。他表示﹐房東可以在合約中明文規定不准租客在租用的住宅吸食或種植大麻。事實上﹐他所屬的律師行也為安省的房東提供擬定有關條文的指引。 根據該指引,房東以吸食二手大麻的健康風險,以及種植大麻構成的火警風險和維修成本的增加等的理由,禁止租客種植大麻或類似的植物。 至於禁止吸食方面﹐除了租客之外﹐也適用於訪客及住客﹐並且不局限於租用單位的室內範圍﹐其他的地方包括露台及正門對開的9公尺地區。值得留意的是﹐簽字同意的租客事後也可能不遵守﹐但他強調,如果合約加入禁止大麻的條款,一旦租客違約,房東逼遷也會容易一些。 不過,他補充,房東要將違約租客驅逐﹐也須舉證大麻的吸食對其他住客造成滋擾﹐以及物業受到損害。目前一些共管柏文的立案法團已經修改公契﹐禁止吸食及種植大麻﹐又或者在建築物內提供專供吸食大麻的地方。此外﹐也有立案法團採取觀望態度﹐指望依賴公契中有關禁止對鄰居造成滋擾的條文可以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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