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桂芬家族共有六兄弟姊妹,除了兩姊妹外,四兄弟均曾涉及刑事案,墮樓身亡的大哥黃桂芬1980年代涉及商人莊啟明被毆斃案,被控教唆傷人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被判入獄11年。黃氏家人當時認為港府存心迫害其兄弟,發起連串挑戰法律的「申冤」行動。 「放數」判囚 捲毆斃商人加刑至11年 黃氏家族80年代開始經營財務公司,大哥黃桂芬1988年因莊啟明案,以及其財務公司涉及高利貸活動及商業騙案等罪被判入獄,二弟黃桂榮當時亦因商業騙案潛逃台灣。黃桂芬坐監期間,被指在莊案中教唆傷人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而加刑,合共被判入獄11年。其家人指其兄被警方屈打成招而四出「申冤」,將一幅「豬肉何價」的錦旗送給當時的警務處長李君夏,諷刺警方無理檢控。 幼弟黃桂南1993年飛往英國向時任英國首相馬卓安求救,希望助黃桂芬減刑。其家人其後欲發動龐大車隊遊行到港督府請願,但遭警方阻止。1994年,黃家「申冤」手法轉趨強硬,向港府高層進行連串不法行為,如黃桂南向時任律政司馬富善潑墨,港府高層多名官員及後收到恐嚇信,包括時任布政司陳方安生,警方調查事件,黃桂南被捕後判囚4年10個月。 獄中組織「囚之音」 與懲教屢生衝突 黃桂芬服刑期間,在獄中組織「囚之音支援囚犯協會」與懲教署職員搞對抗,經常發生衝突。而潛逃台灣的黃桂榮1997年返港自首,判入獄1年9個月。黃氏兄弟1998年成立「伸張正義顧問公司」,標榜協助囚犯,如跟進代表律師懷疑失職的個案及向他們提供低息貸款。但該公司發出傳單批評曾檢控黃氏的主控官兼大律師艾勤賢,有3名男子及後因跟蹤艾勤賢被判遊蕩罪成,分別判入獄及勞役中心(即今勞教中心)。 出獄讚董建華管治勝港英 「不對抗」 黃桂芬1999年刑滿出獄後表現低調,曾接受傳媒專訪時表示,出獄後未受迫害,稱讚當時特首董建華的管治勝港英,聲言「不搞對抗」;亦曾在公開活動表示,願意投資拍攝《監獄風雲》及分享獄中經歷,協助拍攝。警方多年來對其家族的調查工作從未鬆懈,2000年,警方調查一個非法賭波集團時,三弟黃桂強因收受外圍波纜被捕,翌年被判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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