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補習社女老師疑因10歲男童欠交功課連環體罰他,包括踩心口、膝撞背脊、抓頭撞?、清潔劑噴頭等,以致男童身上多處現傷痕及紅腫,其間女老師更涉向男童說「我係黐線鵅A你知唔知?」女老師昨就虐兒罪受審,辯方稱男童不想去補習社才謊稱遭老師虐打。 父致電稱男童欠功課唔識默書 事發時為補習老師的被告周見盈(32歲),昨否認去年5月2日在長沙灣啟俊補習學校,故意虐待或襲擊10歲男童X,使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涉補習班上體罰 稱男童為「示範品」 X在錄影會面稱,事發當日在補習社做功課,其父突然致電被告,稱他欠交功課和「唔識默書」,被告在結束通話後襲擊他,先用文件夾的膠棒打他雙臂,並同時斥「欠交功課、欠交功課」,再拳打他左臉,繼而用手扯其左耳珠,又以書本打他的頭,及用文件夾膠棒打他頭頂及後腦,再抓茈L的頭撞向桌子5至6次,並拿起一支有檸檬圖案的清潔劑噴向他的頭部,其間更問他「我係黐線鵅A你知唔知?」X感驚恐並回答「知道」。 被告再用髒毛巾抹X頭部,腳踩X的心口致他倒地。被告最後按紒肩膀,用膝蓋撞向X背部,再稱X是一個「示範品」,若不聽話便會落得這樣的下場,當時有其他學生在場;X說他被打時眾人均默不作聲。被告事後叮囑X不要向父母透露事件,故X被父親問到為何臉部發腫時便謊稱「同學打我」,及後母親稱若他說實話,可以不用再去補習社,X才道出事件。X被發現額頭、後腦、雙手前臂及左胸等有傷痕及紅腫。 辯方質疑男童不想補習才撒謊 辯方質疑,既然被告早前曾?X不要將事件告知父母,為何X又會向父親坦白手上傷勢由被告造成;又質疑X為何事後雖感害怕,但仍不即時告知父母,令自己不用再去補習社。辯方稱X是因不想去補習社才撒謊,而被告沒有毆打X,但X堅稱被告曾打他。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19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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