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婚中學男教師於2014至2017年間,被指不時駕車接送兩名年約15至16歲的姊妹學生時涉非禮二人,男教師昨續受審。其中一名事主供稱,當男教師問「有否想念我」時,她曾回應「在心中,你懂的」,惟事主解釋「在心中」可以指「否認」。事主又稱,男教師曾強調是她令男教師與其家人關係不好,令她感自責,難以拒絕被告。 事主稱可以指否認 事主Y為另一事主X的胞妹,昨供稱被告吳國強(40歲)曾經常對她說「如果我後生20年,我會想同你結婚」,她會回應被告稱沒有可能。Y又指從沒有承認與被告是情侶關係,每次遭被告侵犯時,她都會對被告表達不想再有這類身體接觸,而當她拒絕上被告車時,被告會表現得非常不開心,甚至不能上課教書。 曾做蛋糕賀被告生日 被問及為何一而再再而三同情一個侵犯她的人,事主稱「只是單純地希望每個人都可以開開心心」。 Y被盤問下承認曾親手造生日蛋糕給被告,二人更捉茪滮@同握刀切蛋糕,與其他同學一起合照。她解釋相中的她笑容燦爛,是因為送蛋糕給別人感開心;惟當被問及曾與被告單獨吃晚飯賀生日,Y表示沒有印象。 Y另承認2016年的暑假,曾與被告及另外兩名同學相約踏單車,二人其後單獨坐在海旁聊天,惟Y對被告曾搭茼o膊頭表示沒印象。Y又否認她拒絕與被告有身體接觸是說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15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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