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位北京化學教授與一家華裔經營公司就在加拿大合法提煉大麻業務的股權紛爭興訟。
法庭文件披露,該案在卑詩最高法院開審。主審法官J. Norell指出,興訟人R公司的其中一項業務是開發專利方法以及器械,從植物中提煉出其化學成分作商業用途。該案所涉及的科技是從大麻(cannabis)中提煉化學成分。
而與訟人Z先生報稱,自己居住在北京,是化學教授,也是提煉、純化化學物品的專家。
法官指出,R公司聲稱,其股東應該是W女士,她的丈夫X先生、以及一名第三者。但Z先生認為他才是R公司的合法擁有人。
法官引述供詞,指出自2017年4月開始,R公司與溫哥華一家公司(以下稱溫哥華公司)達成協議,由R公司向溫哥華公司提供提煉器材。R公司聲稱,與Z教授達成口頭協議,在溫哥華安裝並測試這些提煉機器。但Z教授否認有達成協議,聲稱他為溫哥華公司工作。R公司指出,Z教授在2017年9月抵達溫哥華。並在10月完成工作。其後返回中國。Z教授又在11月返回加拿大,其後一直到12月,之後各方就股權出讓,資金調動上出現紛爭。
Z教授聲稱,自己直接與溫哥華公司接洽,不需要R公司的首肯。
R公司提出,曾經有140多萬股的股票易手,涉及金額將近達29萬元。
考慮過各方提供的證據與論據,法官J. Norell判令相關的加拿大銀行暫時凍結戶口之內的金錢,直至法庭另有判定或各方達成協議為止。
根據溫哥華公司在去年年底發放的一份新聞通告,該公司採用與案中Z教授同名同姓一位人士及他的團隊的科技,從生物量物料(biomass material)中,成功提出99%的大麻素(Cannabinoids),而傳統方法最高只能提取80%。而運作成本不到其他模式的一半。溫哥華公司對此大家讚賞。
溫哥華公司自我介紹稱,該公司在加拿大為合法大麻業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