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院裁定員工勝訴 店舖打烊關門須付薪水

[2018.07.28] 發表
星巴克被判須求付員工關舖時間的薪水,圖為三藩市國際機場的星巴克。(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加州最高法院昨天裁決,星巴克等加州僱主必須支付瑣碎逾時工作員工額外薪水,這些逾時工作包括諸如鎖門、設定警報器等。

這項法院裁決對加州時薪工人來說是重大勝利,加州境內針對僱主的訴訟可能因此增加。

星巴克員工托勒斯特(Douglas Troester)向法院提起訴訟,他主張,自己打卡下班後,還必須幫忙店家關門,有權獲得相應報酬。

托勒斯特說,下班後,他必須啟動商店報警器、鎖上前門,並陪伴同事前往停車場。他每天必須多花4到10分鐘完成這些任務。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以額外工作時間太少為由,駁回托勒斯特的訴訟。然而,加州最高法院表示,這些每日瑣碎時間可以加總起來。

17個月期間內,托勒斯特總共花了12小時50分鐘。加州最高法院表示,若以時薪8美元計算,僱主應支付他102.67美元。

加州最高法院法官劉弘威(Goodwin Liu)在判決書中寫道,「這些錢足以支付水電費帳單、購買一周用雜貨,或支付一個月巴士車資。星巴克認為這些時間『微不足道』,但對於眾多時薪員工來說,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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