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報道指,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懷疑就讀幼兒園的女兒遭霸凌,兩度率領便衣刑警衝到幼兒園,當場「開庭偵訊」,厲聲質問「是誰欺負我女兒﹖」還要求在場幼童指認犯人,有小朋友因此嚇到當場便溺。林俊佑離譜行徑被依恐嚇、妨害自由等罪起訴並送評鑑議處。
老師被迫離開 孩子嚇到便溺
《中國時報》報道,地檢署調查,林俊佑發現就讀小班的女兒額頭有傷痕,懷疑在班上遭同學霸凌,6月21日帶茪k兒與綽號「東東」的邱姓偵查小隊長前往幼兒園,不顧園長及老師勸阻,硬闖入教室甚至脅迫老師們離開,然後以凶惡口氣告訴學童「這是警察叔叔」。
當日目擊過程的家長指控,林俊佑先是訊問一名女童,「不給你貼紙就不跟她交朋友是不是?」「昨天誰說她臭?」「誰講的?那是誰?」還接連對茈t名男童咆哮,「怎麼樣、怎麼樣,你帶茈班的同學欺負她﹖」、「你很偉大啊!」一名被點名質問的孩童還嚇到脫糞、尿褲子。
索取錄影畫面遭拒 恫嚇園長
不料,林俊佑氣不過,一周後再找來邱姓小隊長和綽號「蜆仔」的林姓偵查小隊長,前往幼兒園要求校方交出教室錄影畫面,園長以涉及學童肖像權拒絕,卻反遭林恫嚇「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那沒問題啊!」校方忍無可忍,向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投訴,黃獲報震怒,急忙派員到校阻止,3人才肯罷休。
檢方翌日立即分案展開調查,認為林俊佑濫用職權、恐嚇小孩的行為,已嚴重影響檢察機關形象,25日依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名提起公訴,由於林質問的對象是小朋友,除面臨《兒少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同時司法人員身分也同樣會加重處分。
2警助陣 記小過、管制升遷
至於陪同前往幼兒園的花蓮警分局邱東正、玉里警分局林蜆民兩名偵查員,休假時仍「熱心辦案」,檢方考量2人助陣時說話口氣還算平和,深表悔悟並當庭書立悔過書,獲檢方緩起訴,不過,縣警局仍決議將2人各記1小過,管制升遷3年懲處。
曾任法官的綠委周春米抨擊林俊佑不僅知法犯法,更是目無法紀,將修正《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對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部分做更明確的限制及規範;監委仉桂美、高鳳仙也認為檢察官沒有立案,跑到幼兒園用刑事偵辦規格做這件事,程序大有問題。目前已有監委主動立案調查,了解是否違失。花蓮地檢署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決議將林俊佑移送法務部檢察官委員會評鑑,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嚴正處理,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