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圳大鵬灣華僑墓園董事今年4月離世後,其元配及二奶為殮葬事宜對簿公堂,死者遺體至今仍未能下葬。案件日前在高院聆訊,二奶指死者遺願是安葬於華僑墓園,元配則指死者願在港火葬,方便家人拜祭。高院昨頒下判辭,認為從證據表面看來死者遺願是安葬於華僑墓園,裁定二奶是最合適的人選處理死者身後事,但法官指其實兩方都可各自為死者舉辦喪禮。 原訴為死者潘學智的二奶、遺產執行人趙紹元,被告為死者元配陳美蓮。據現於醫管局工作的元配供稱,她於1980年與潘相識,兩年後結婚,育有一對子女。潘在華僑墓園工作30多年,最後的職位是墓園董事。元配指出,潘聲稱為方便工作,平日長居深圳,周末才會返港。 遺產原交元配 第二遺囑給二奶 2016年底,其子告知她因一個錯誤的微信訊息,令他懷疑父親有外遇。潘對此直認不諱,並稱他與該女子亦育有一女。元配稱,家人得悉後極為震驚,但潘承諾不再見該女子,並花更多時間留港。二奶則稱,她與潘28年前在內地認識,其後開始同居,1998年誕下一女,現於香港大學讀書。 2017年6月1日,潘被診斷患癌。9日後,潘立了一份遺囑,把所有遺產留予元配。潘的兄弟姊妹則與二奶同一陣線,並於同月23日報警指潘的身分證、回鄉證及鎖鑰被元配偷走,元配否認。一個月後,潘立了第二份遺囑,把遺產留予二奶及與二奶所生的女兒。二奶指出,潘亦開始為其後事作打算,在華僑墓園購入二手墓地。 看護紀錄稱二奶太太 稱元配前妻 據潘離世前的看護紀錄,潘以「太太」稱呼二奶,元配則被稱為「前妻」。潘因過去太少時間陪伴子女而感後悔,又斥元配欺騙其財產。潘感謝二奶的照顧,希望子女健康成長。有關紀錄又指出,潘離世前5天,表示想聯絡在澳洲的兒子,但表明不想聯絡元配及長女;二奶後來代表聯絡潘的兒子,潘與兒子通話後明顯釋懷不少。 法官指出,從上述證據可見,潘立遺囑時神志清醒,懂得表達自己的感受,裁定從表面證據看來他第二份遺囑屬最後一份遺囑,故二奶屬唯一遺產執行人,最合適處理潘的後事,包括申領遺體及辦理死亡證等。 【案件編號:HCMP8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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