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去年6月推出自願性質的守則,為製造及分銷商提供未滿3歲配方奶粉推廣指引,包括不應索取父母資料及邀請其參加活動等。團體調查發現,逾九成受訪母親曾接收嬰幼兒奶粉推銷,有家長指奶粉商派人到健康院門外蒐集家長資料,其後以關心為名推銷奶粉。團體認為守則成效不彰,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規管。 八成曾被索取個人資料 事後被聯絡 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上周以街頭及網上問卷形式,訪問511名3歲以下嬰幼兒的母親。調查發現,逾九成受訪者在過去3個月,曾收到供未滿36個月嬰兒食用奶粉的推廣及活動資訊。81.4%受訪母親稱,曾被奶粉公司索取個人資料,當中近九成事後被聯絡,包括電話電郵方式。 健康院外等候 致電「關心」送奶粉上門 育有11個月大男嬰的尹太說,奶粉公司派人到健康院門外等候新手父母,並索取個人資料,公司其後致電她「關心」其懷孕及餵哺母乳情?,待她產後4個月停餵母乳時,便主動提及配方奶粉的好處,更派人送奶粉試用裝上門,令她感到難以推卻。 然而,食物及衛生局去年中推出屬自願性質的《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訂明奶粉商不可推廣未滿3歲的配方奶粉,亦不能索取未滿3歲嬰幼兒父母的資料,或邀請其參與活動。 政府至今未提交規管立法建議 委員會總幹事劉玉燕稱,政府應收緊上述守則,監察嬰幼兒奶粉的市場推廣,並制裁不當聲稱的行為。委員會認為有關守則成效不彰,要求政府加快立法規管。愛嬰醫院香港協會副主席葉麗嫦稱,有關守則屬自願性質,不能制裁現時的違規行為,亦未規管該類奶粉的聲稱及銷售誘導手法。她建議政府加強公眾教育,推廣嬰幼兒配方奶粉並非必需品。 政府曾就規管未滿3歲奶粉的營養及健康聲稱提出立法建議,但至今未提交相關條例草案。食衛局發言人回應稱,留意到業界關注規管與香港在多項世界貿易組織協議下的責任是否兼容,會考慮不同持份者意見,檢視規管建議,審視立法時間表。發言人又稱,政府鼓勵奶粉製造商和分銷商在制訂銷售手法時,參考守則的原則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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