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申撤6控罪遭拒
【明報專訊】涉嫌賄賂非洲國家政要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正在美國還押。辯方早前向法庭申請撤銷8項罪名的其中6項,以及禁止部分何志平的手機資料及電郵等電子證供呈堂,但遭法官駁回所有申請,何志平維持8項涉賄賂及洗黑錢的控罪,將在11月受審。
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於香港時間周五(20日)凌晨開庭處理辯方提出的申請。辯方表示,何志平被控的第2及第3條控罪所引用的條文,將何志平的身分定義為國內相關(domestic concern),但第1、4及5條控罪卻引用另一條文,指稱他作為外國人士而犯法。辯方認為,控罪就被告的身分自相矛盾,因此申請撤銷第1、4及5條控罪。控方反駁表示,針對國內外人士的條文,並非一定互相排斥,過去有類似案例支持兩種條文並存。
辯方早前亦提出撤銷第6至8條涉及洗黑錢的罪名。辯方表示,案中3筆匯款是由香港匯往迪拜、烏干達,匯款期間僅途經美國境內,並非進出美國,因此不違反有關法例,要求撤銷相關控罪。法官表示,辯方未能有力地解釋為何針對國內及國外人士的條文有排他性,另外涉案款項的確是從美國境外匯至境內,再由美國境內匯至境外,故拒絕所有撤控申請。
申禁手機電郵資料呈堂 同被拒
辯方亦指稱,聯邦調查局探員在拘捕何志平當日,在宣讀有關被告權利的「米蘭達警告」(Miranda Rights)前,已開始向何志平問話及獲取其平板電腦的密碼,再以同一密碼為何志平的華為手機解鎖,認為此舉有損何的權益,遂要求法庭禁止這些電子證據呈堂。控方反駁說,探員使用密碼時,並無作不恰當的搜查,法官認同控方的理據,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