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青年涉於前年12月,一周內先後將兩名女網友帶到屯門家中侵犯,其中一名女網友更疑被禁錮4天、連續被強姦3天,案件昨開審。控方於開案陳辭指出,青年先藉詞幫手看舖,利誘一名女網友到家中強姦,雖她事後已即時報警,惟青年仍於數天後再誘騙另一女網友到家禁錮及強姦,並一度以加熱的刀燙其大腿。青年於被捕後聲稱,雙方是你情我願下性交,用刀燙腿是因對方主動提出要性虐。 邀看舖吃飯 一周性侵兩女 被告張子康(28歲)被控強姦、非禮、非法禁錮、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搶劫等8罪。控方昨於開案陳辭指出,兩名事主均透過Facebook認識被告,事前並無見過他。前年12月10日,當時20歲的事主X收到被告的信息,指自己要前往內地,請求她協助看舖數小時,並聲稱會支付她酬勞。X同意,並於當日下午到被告位於屯門的家中,其間被告突發難,以索帶箍她的頸及綁起她的手。被告其後脫光她的衣服,又以硬物插入其陰道,並強迫X口交。被告繼而強姦X,雖然X嘗試推開對方,惟不成功。X事後逃離單位,通知男友及報警。化驗結果顯示,X的陰道內含被告DNA的液體。 同月14日,當時26歲的事主Y收到被告的訊息,邀請她與被告的祖母共進晚餐。惟被告當日下午與Y見面後,聲稱計劃有變,將她帶到其寓所。被告隨即以索帶勒Y的頸部,並以刀指嚇她,要求她交出所有財物,又將刀鋒燒策A燙向Y的大腿。被告其後三度強行與Y性交,至同月17日下午,被告將Y帶離寓所時,她趁機逃到一間餐廳求救並報警。 辯稱自願性交 燙腿因對方受虐狂 被告被捕後在錄音會面中否認強姦兩事主,強調雙方是自願性交。他更聲稱Y是受虐狂,故他才會用刀燙其大腿;又否認禁錮對方,只因Y難以向家人解釋為何晚上無歸家,才留在被告家中。根據控辯雙方同意事實,警員曾於該月11日到被告家中搜證,檢獲大量性玩具及震蛋,亦找到冰毒及20厘米長的生果刀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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