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院內攝影 越女缺席聆訊 官發拘捕令
[2018.06.21] 發表
【明報專訊】越南籍女子去年9月涉於區域法院大樓內拍照,遭票控一項在法庭內攝影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惟女子缺席聆訊,暫委裁判官何極輝發出拘捕令,案件押後至今早再訊。
控罪指被告Nguyen Thi Suu(47歲)於去年9月12日9時,在灣仔地區法院大樓內、第27庭外的範圍拍照。據資料顯示,被告當時出席一宗協助非法入境者案件的聆訊,在庭外舉起手機拍攝同案的另一名被告;被票控後獲准以1500元保釋,案件昨日開審,原定審訊兩天,但被告沒有出席聆訊,亦沒有聘請律師代表。暫委裁判官發出拘捕令,並將案件押至今早再審。
【案件編號:ESS7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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