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筲箕灣註冊中醫彭惠明去年向病人處方含有皮質類固醇、但未有標示成分的濕疹藥膏,令男嬰使用後皮膚變白,衛生署其後下令回收藥膏。彭昨日認罪,求情稱其診所已結業,中醫牌照亦被罰停牌,無意再做中醫,只希望低調過下輩子。裁判官稱事件對大眾健康有嚴重影響,判被告入獄14天、緩刑兩年,另罰款1萬元。
為治濕疹 男嬰用後皮膚變白
被告彭惠明(60歲)昨承認3項分發沒有註冊的藥劑製品,1項銷售沒有註冊藥劑製品及1項管有沒註冊藥劑製品作銷售或分銷罪。辯方求情稱,傳媒大肆報道事件後,網上討論區出現大量負面評論,「可以話自作孽,佢(被告)行出街都會畀人鬧」;被告事後被裁定專業失當,從中醫名冊除名半年、緩刑兩年,加上其中醫診所及海味店已於去年底結業,日後不打算重操故業,希望法庭能考慮被告重犯機率為零,以罰款處理。
稱遭停牌診所結業 不再行醫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本案牽涉公共衛生,不能只判罰款,考慮被告背景及求情後,決定每項罪名判囚14天、緩刑兩年,另罰款2000元(5罪共1萬元),5罪判刑同期執行,另須賠償逾2萬元化驗費。
控方案情指出,衛生署去年接獲投訴,指事主去年5月初帶兒子到被告的中醫診所求診,獲處方一樽啡灰色藥膏醫治濕疹,兒子用後皮膚變白。化驗報告顯示該藥含「丙酸氯倍他索」和「咪康唑」,前者屬皮質類固醇,可令皮膚變薄,不當使用會致系統性副作用,後者則會引致皮膚癢及過敏反應等副作用。
衛生署其後搜查被告的中醫診所,檢獲含該兩成分的31樽啡灰色及9罐橙色藥膏。其他病人證供指出,該啡灰色藥膏價值約200元。
【案件編號:ESCC10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