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黃大仙區議員陳炎光(圖),控罪指陳的一名兼職助理離職後,陳仍向民政事務總署訛稱其助理受僱於他3個月,意圖詐騙有關開支1.5萬元。被告已獲准保釋,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議助離職後續申開支 廉署檢控 被告陳炎光(48歲)被控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涉嫌罪行。 案情指出,事發時陳炎光為黃大仙區議員,以月薪5000元聘請一名女子於2016年1月至12月期間擔任其兼職助理,但該女子於同年3月已辭職。陳炎光涉嫌於同年5月5日至7月12日期間,訛稱該女子於4月至6月仍受僱於他,並向民政署遞交營運開支申請,證明他曾每月向該女子支付月薪,意圖詐騙而誘使民政署職員處理及支付合共1.5萬元營運開支,導致他獲益或政府蒙受不利。 陳炎光前兼職男助理早前控串騙 資料顯示,陳炎光為黃大仙鳳凰選區區議員,於2003年勝出區選後一直連任。在2015年的區選中,報稱獨立的陳炎光獲1675票,擊敗曾在黃大仙區議會擔任委任議員8年的對手黃錦超。 今年4月,陳炎光的一名前兼職男助理梁偉倫亦遭廉署落案起訴,涉嫌串謀詐騙民政署共35萬元薪金償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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