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原總裁王銀成及甘肅省府原副省長虞海燕受賄案,昨日分別於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其中王銀成判處11年監禁,並處罰金100萬人民幣,王當庭表示認罪不上訴。而虞海燕在庭審中表示認罪,但虞案未當庭宣判。 甘肅原副省長收6500萬認罪 王銀成此前遭檢方指控於2006年至2016年,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870萬餘元。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王11年監禁,罰款100萬元,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上繳國庫。 同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甘肅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虞海燕受賄案,虞被指於1998年至2016年期間,從鋼廠廠長一路受賄至蘭州市委書記任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產品銷售、工程承攬、地產開發、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收受財物計折合人民幣6563萬餘元。虞庭上表認罪、悔罪。王銀成在此次庭審中表示認罪服判。 現年51歲的王銀成, 1982年加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人保),直至2012年擔任總裁,在中國保險行業經營管理方面已擁有三十年的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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