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會福利署「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正檢討安老院與殘疾人士院舍住客最低人均面積。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昨天在網誌表示,最低人均面積如上調至16平方米,推算私營院舍宿位會減少45%,最少1.1萬名長者要遷離安老院,認為要避免「導致已失衡的供求,更加惡化」。 稱須周全考慮 免好心做壞事 羅致光昨發表題為〈冬天慢板、爐邊聽雨〉的網誌,文中指對於所有香港人,包括安老院服務使用者,居住空間一定愈多愈好,惟探討上調法定院舍最低人均面積時,必須考慮周全,以免「好心做壞事」。 對於有建議將現時6.5平方米的最低標準,上調至16平方米,羅致光表示,現時院舍入住率「非常高」,如調高最低人均面積要求,宿位數目會下降。 他以現時約4.2萬個非資助私營護理安老院宿位計算,若最低人均面積提升至16平方米,宿位便減少45%,至少1.1萬名長者要搬離安老院,他又指按現時興建資助安老院宿舍的速度,要最少30年才能安頓好該批長者;而資助宿位亦會減少逾4000個,需興建多40間資助安老院才能填補缺口。 羅致光表示,沒有理由維持訂立超過20年的院舍最低人均面積,但要平衡理想與實際。他強調,提升服務質素亦要顧及「整體可行性」,避免「導致已失衡的供求,更加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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